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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整治营商环境628例被问责处理254人
发布人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8/5/3 返 回
9月19日,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辽宁省贯彻落实《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专项检查的有关情况。
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《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专项检查情况新闻发布会
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赵连生介绍说,6月13日至8月31日,按照辽宁省委、省政府要求,辽宁省营商局以问题为导向,对鞍山、抚顺、本溪、丹东、锦州、营口、辽阳、盘锦、葫芦岛等9个市和省环保厅、交通厅、国土厅、工商局、安监局,省电力公司、沈阳海关等15个单位贯彻落实《条例》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。
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赵连生
为真正摸清底数、发现问题、剖析症结,检查组对每个检查地区进行为期10天左右的驻扎检查,单独行动、单独办公。采取明查暗访、个别谈话、问卷调查、企业家座谈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。检查组坚持“带着已受理问题去、带着新发现问题回”原则,对过去交办的案例,一件一件了解情况,已落实的,与企业进行核实,了解满意度;未解决的,查明原因,督促整改。对检查期间新收集的问题,实地核查,登记造册,下发整改督办通知。对拒不整改、推诿扯皮和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公开曝光,并追责问责,同时,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纪检部门。
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局长夏榕
在鞍山市检查期间,检查组将其中6件问题线索移交给省委巡视组。截至目前,辽宁省共对628个营商环境案例启动了问责机制,党纪政纪处理254人。
下一步,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,不定期开展“回头看”,防止出现案例“被办结”,企业“被满意”现象,建立营商环境标准体系,加大曝光问责力度。